陕西药品现代物流指南:多仓协同与异地设仓不限数量
管理员 · 2026-10-29 11:40 · 13 次浏览 · 约 1 分钟
政策依据
陕西省药监局2026年1月就《陕西省药品现代物流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对标国家药监局现代物流建设要求;此前2019年12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快速发展的意见》,对多仓协同、异地设仓作出宽松安排。
官方要点
- 多仓协同管理:通过系统规划与数据互通,整合多个仓库的库存、订单、物流等资源,实现跨仓间高效调度与协作,达到库存共享、订单智能分配、资源互补。
- 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增设的分仓,其药品仓储作业区面积等条件应符合指南要求。
- 2019年意见: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在本集团内企业(全资或控股子企业)可实施多仓协同配送,参与协同配送的仓库数不作限制。
- 药品批发企业异地设立仓库,仓库条件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仓库数量不做限制。
- 库房有富余条件的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可开展第三方药品委托储运业务。
企业准备
陕西政策对集团内多仓协同与异地设仓较为宽松,适合以多仓网络承接全国业务的企业布局:先评估集团仓库总面积与分仓条件,再按技术指南(正式发布后)核对仓储作业区面积与系统对接要求。
官方出处
陕西省药监局关于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快速发展的意见(2019年12月)
本文为平台原创整理,具体以陕西省药监局文件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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